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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路北一小区临时电一用7年,断电、坠梯安全事故频发 违法占用小区用地的充电站却用上正式电

admin 2023-3-15 10:08 100019人围观 灯塔严选

文/朱文强

事情要追溯到20228月初。彼时的唐山,刚刚解除了史上最严格的疫情封控,也刚刚经历了610案,即唐山烧烤一条街打人事件,被取消了全国文明城的恶劣影响还未消退,大量冤假错案人员每天聚集到唐山市公安局和信访局门口等待问题的解决。

拆除绿化带引发的上访

此时,位于唐山市路北区文化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兴盛大成B区东南小广场外的两块公共绿化带被突然拆除,其中一块被用来建设特来电充电站,一块被用来修建公共厕所。这引发了社区业主不满与投诉。

两块公共绿化带在毫无公示的情况下被突然拆除挪作他用,这显然并不符合市政工程的相关规定。当时我们第一时间将此事举报给小区物业、居委会和街道办,奇怪的是,这些单位的回复是,不管。

无奈之下,我们只得采取到市政府上访及问政平台投诉的办法,向更高权力部门寻求解决途径,路北区委书记艾长征在问政平台的回复中显示:经路北区城肥队核实,此处公厕按照省市《城市公共厕所改造提升工程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建设,已通过市、区资规 局规划选址,符合选址要求。蹊跷的是,路北区委书记有意无意的回避了另一个问题,那就是充电站是否合规,并且对此问题未做回复。

相关部门模棱两口的回复显然与事实不符,经过社区居民的努力,我们查阅了市政工程的相关公示信息,均查无此事。实际上,市政工程的公示里能查询到的,原定公共厕所的改建是位于距此大约100米外的一处旱厕改建,但不知什么原因,被人为篡改了位置,且工程是未批先动工。而且,政府给出在此修建公共厕所的理由是,周围社区居民多次反应上厕所难。而实际上,我们周边的社区内不仅家家有厕所,社区内还有自己的公共厕所,最终,在居民的上访后。公共厕所工程于812日暂停,但时至今日,被拆除的绿化带仍没有恢复原状,而旁边违法的充电站却在各个部门的“保护”下堂而皇之的正式运营起来。


7年临时电,安全问题频发至今未能解决

一个违法占用兴盛大成公共土地的充电站在政府各部门的“保护”下堂而皇之的运营,且被迅速并入国家电网的正式电网,但同样兴盛达成B区,用了7年的临时电却仍然得不到到有效解决。

事实上,2015年夏交房入住的兴盛大成B区,至今7年多,一直在使用安全系数很低临时电,用电高峰时段,断电已经是家常便饭,此问题在7年时间内,居民多次向政府有关部门投诉申请解决,但都不予解决,路北区文化路街道办事处最离谱的一个回复是,“他们一直在寻求解决办法,但找不到到相关负责人。”2021713日,有居民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应社区临时电问题,唐山市路北区住房和社区管理办公室仅仅回复了一句“临电应由开发商解决”便把处理状态更新为“已办结”。临时电的问题,也就是在当地政府部门这样的极不负责的懒政下,一拖7年。

今年625日,我们再次通过唐山问政向有关部门反应临时电的问题,路北区委书记艾长征的回复显示,他们将督促开发商兴盛地产与供电公司及第三方工程公司签订正式电合同,并承诺930日前完成正式电接通。

遗憾的是,还没等到正式电施工,7月底和8月初。小区便两次发生了用电安全事故,多栋30层高层楼宇突然断电,多名居民被困电梯中,其中还有不止一个电梯发生坠梯事故,即突然的断电导致电梯发生故障,从高层瞬间坠落,幸运的是,被困电梯里的居民在消防人员的抢救下生命无碍,事实上,这7年间,每到用电高峰,突然断电被困电梯已经是常态。

这两次安全事故的发生彻底激怒了我们社区的居民,86日晚,社区再次停电后,居民集体到唐山市政府门前上访。事实上,在这期间,居民也多次找到文化路街道办,唐山供电公司,拨打12345市民热线,但没有任何效果。遗憾的是,在唐山市政府门前,一些工作人员却与我们的居民发生言语冲突,甚至动手打了人,这是我们没有想到的,一个正常的合法的诉求7年都得不到解决,你们政府工作人员还有脸骂人、打人?

当晚,我便将现场冲突视频发到新浪微博中,但遗憾的是,被唐山某部门动用权力删掉了,甚至还连夜派了警察来家中,言语中还算客气,一是威胁让不要发视频,二是了解情况一定解决。

冲突后的第二天,文化路街道办的人组织了一场政府、物业、地产、供电公司和居民共同参加的大会。期间他们承认了,社区一直使用临时电的原因是地产方为按照要求给供电公司缴纳相关入网费用,经常断电的三栋30层高层使用的是已经老化的铝制电缆、变压器且三栋楼共用一根线。这完全就是在拿民众的安全当儿戏。

在居民的强烈要求下,文化路街道办承诺解决临时电的问题,后续我们也看到唐山市政府发布的公告,承诺930日前全市51个还在使用临时电的小区全部完成正式电改造。随后不久,第三方工程公司进驻小区,开始对小区内的电缆进行整体更换,于此同时,前文提到的违法占用社区外东南广场的特来电充电站也开始赶工。我们很遗憾的看到,时至今日,小区依然还在使用临时电,唐山供电公司给的回复是他们需要社区按照他们的要求整改完毕才会接收,至于时间不得而知。吊诡的是,这个违法占地的充电站却已经完成并网,并在唐山供电公司完成报桩程序正式通电了。


面对违法充电站,唐山各行政部门是如何撒谎的?

这个特来电充电站位于兴盛大成B区东南角小广场外,文化路与体育馆道交叉口西北侧,原址是6个公共停车位和一块公共绿化带。前文已经提到,这块绿化带已经被拆除用于修建充电站,目前,该充电站已完成10个高压直流快充桩的建设并投入使用。

关于此充电站的投诉,也可以追溯到今年8月,彼时此充电站还未修建完毕,因涉及到占用社区公共用地且未公示任何合法手续,我们多次拨打12345投诉,也反应给街道办和物业。

事实上,最早,我们认为这个充电站就是小区金嘉物业私自修建的,因为所有施工人员都穿着金嘉物业的工作服,且有我们认识的物业工作人员,但金嘉物业自始至终都不承认这个充电站跟他们有任何关系,并称,充电站的相关手续都在社区居委会,且充电站占用的位置属于小区用地红线外,社区居民无权过问。后来,街道办的工作人员也曾做出回复称,此充电站修建在小区红线外,且取得合法审批手续,但他们拒绝出示任何相关手续。我曾经直接电话社区居委会书记,得到的答复是,社区没有此充电站的任何手续。

这样的回复那问题就来了,6个公共停车位加一块公共绿化带,这块地到底是什么性质?如果是小区红线外,那就意味着这属于市政用地?市政用地你更改用途,至少需要有相关的土地、规划审批才可以。但经过我们的查阅,并没有这块用地任何土地、规划的审批手续。那么到底谁在撒谎呢?

随后,我们再次拨打12345进行投诉,先说两个部门的回复,第一个回复的是唐山市路北区行政审批局,此充电站运营方于今年3月向他们递交了一份行政审批备案申请,然后该局根据一些法律法规(不做赘述),进行了不见面备案审批,该局工作人员特别强调了,此备案申请的通过并不意味着该项目具备合法手续,“这仅仅是一个备案通过,该项目还需要取得土地、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的合法手续。”第二个回复的是自然规划局(我没有记清是路北区还是唐山市),经过他们工作人员查阅原始档案,确认,该土地属于小区红线范围内,属于“国有已出让土地”,权益应当属于业主共同所有。

至此,我们已经确认的事实是,充电站占用土地属于小区用地红线内,金嘉物业和文化路街道办在撒谎。

随后,我将此事举报给唐山市自然规划局和唐山市住建局,举报内容大意为此充电站违法占用兴盛大成红线内土地,在没有取得合法手续的前提下违规修建,且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安全,应予以拆除恢复原状。

下面我们再来看看这些主管单位是如何回复的。首先自然规划局给这个违法的充电站找了一个理由,即,在原停车场修建充电站不需要单独进行土地、规划审批。工作人员回复称,虽然这个充电站修建在小区红线内,但原规划为停车位,充电站属于小区内公共设施,符合国家规定不需要再审批。但事实是,这是一个营利性充电站,而且是完全对外,把他归为小区公共设施是否合理?而且一个充电站的修建,不仅仅有充电桩,还需要有充电位,有行车通道、隔离带等安全措施。自然规划局仅仅以充电桩修建在停车位上为由,罔顾整个充电站的实际占地已经远远超出原规划的停车位土地。实际情况是,此充电站占用了原6个公共停车位和一个长约10米的公共绿化带,还至少占用了大约12个标准停车位面积的社区公共广场土地(否则车根本无法进入充电位)。对此实际问题,自然规划局后续未做回应。

唐山市路北区住建局的回复很简单,经过他们电话询问金嘉物业,此充电桩与物业无关,所以他们住建局也不管。我当时电话里直接反问,这个充电站是谁建的?他们有没有权力占用我们小区红线内土地?作为建设主管部门对违法工程有没有监管权?工作人员称无法解答,需要再向领导汇报一下。时至今日,他们没有再做任何实质回复。


投诉举报后,唐山供电公司竟给违法充电站通了电

其实,从8月份开始举报,到现在小半年时间, 唐山市供电公司的某些部门扮演了一个很奇怪的角色。他们一方面以小区临时电不归他们管为由推卸自己责任,一方面却又私下里与充电站的运营方勾兑,以至于,我们越投诉,他们越给这个充电站大开绿灯供电。

其实,之所以要找供电公司投诉,也是源于一个业内朋友的点播,因为所有充电站的运营,都必须经过国网的审批才可以投入使用,说白了,你要运营一个充电站,得拿着合法的手续去找供电公司买电。

大概也是在9月初,我第一次拨打国网的全国电力服务电话95598,彼时,充电站还未投入使用,我试探性的向95598询问这个充电站是否有合法的用电手续,是否在国网进行报桩。特别诡异的是,95598将这个单子派到唐山后,我们辖区文化路供电所给出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回复,一位姓马的工作人员在电话中一直向我普及个人应该如何办理充电桩,还一直强调,我们小区使用的是临时电,目前无法给个人办理充电桩,等改正式电后,如果我想办可以找她。这一通回复真是把我炸的外焦里嫩,如此答非所问堪比我们的外交部发言人。没办法,只能重新把投诉内容又说一遍,95日,工作人员再次做了回复,经过他们调查,这个充电站还没有进行报桩申请,因为整个社区都还是临时电,他们也不可能去接收,所以没办法监管。

一直到1117日晚,充电桩突然通电,几个工作人员在进行调试,直接询问后,他们并不承认自己是供电公司的人。

再次拨打95598进行投诉,这次文化路供电所的工作人员回复很干脆,经过他们调查,充电站为金嘉物业自己接通的自有产权的线路,也是因为临时电的原因,他们无法对这种行为进行监管。

根据唐山供电公司的多次回复,得出的结论就是,这个充电站到1117日正式通电使用为止,都没有向供电公司申请报桩手续,也就是说,唐山供电公司并没有正式接手这个充电站的供电,此充电站是由金嘉物业私自接通的电源。

如果按照这样的逻辑去分析,那也就意味着,到充电站正式投入使用时,仍然属于临时电范畴,物业私自接通电源的行为等同于“转供电”,即表下转供的关系由电表客户负责。

但这里其实就涉及到一个更为专业的问题,“转供电”资质,也就是说,物业是否具备代理售电的资格?实际上他根本不可能有这个资质。

说实话,这种逻辑关系是站不住脚的,不仅仅是物业根本就没有代理售电的资质,而且正常情况下他也不会这么做,因为“转供电”的盈利问题没办法解决。唯一的可能就是,唐山供电公司文化路供电所的回复在说谎。

再次拨打95598,这次直接投诉了供电公司相关科室的不作为和撒谎,没想到,这次投诉引发唐山供电公司路北区分所一名男性工作人员的不满,他在回复中明确答复,这是事他不管,你投诉到任何地方,最终还是会到他那里,有本事你就去告吧。

随后,我直接拨打了12398全国能源监管投诉举报热线,直接举报唐山供电公司相关部门的违法行为,要求查清充电站的供电的所有详细资料。128日,唐山供电公司再次致电回复,这次工作人员完全推翻了之前的所有说法,这次的回复比较详细,我相信他们是查阅了相关档案。即,充电站的建设运营方为妃勒驰河北贸易有限公司,法人及唯一受益人为彭瑞。该充电站于今年3月向路北区行政审批局申请立项备案,也向唐山供电公司提交了报桩申请,并已通过。稍稍有些奇怪的是,该工作人员拒绝透露此充电站的准确报桩申请时间,只是说他们提交了三个有效文件,一个是路北区行政审批局的立项备案,一个是土地产权件(明确写明充电站建设位于小区红线内),一个是金嘉物业同意在此修建充电站的涵。

至此,我们可以看出,唐山供电公司文化路供电所最初的回复是完全的撒谎,他们很清楚这个充电站的运营方是谁,也为他们办理了正式电报桩手续,但不知道什么原因,他们一开始不愿意承认呢?为什么要撒谎说是物业私自接电呢?这里面的原因我不得而知,对此事我又向95598进行过投诉,他们给的回复是:唐山这边的工作人员答复错了。我想这个解释恐怕不能瞒天过海吧。

7年临时电、绿化带改公厕,占用社区公共用地修建违法充电站,这是今年发生在我们社区的三件不大不小的事,以上也是唐山市各个相关部门对待此事的态度和做法。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知法犯法,这就是唐山部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现实面貌,在这里,没有人真正把为人民服务当回事,更没有人把国家的法律法规视为上物,

就在一个月前的疫情封控中,唐山市路北区还发生了一起和顺园社区工作人员辱骂社区居民的恶性事件。一个等待透析的患者被禁止出门,社区工作人员不仅没有及时去解决这个问题,还在电话中恶语相向,称“你爱鸡吧死不死”。

2022年这一年唐山因为一些突发事件“闻名全国”,一个是极尽变态严重加码的封楼锁门收缴钥匙的防疫政策,一个是610烧烤一条街打人事件,其背后都隐藏着政府行政机关部分公职人员的知法违法行为,也有部分公职人员沦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其实,唐山的问题更多的体现在日常行政中的懒政、庸政,长年累月,形成了一种消极怠工式的工作方式,领导不重视的事不做,没有找关系的事不管。

总之一句话:唐山被取消全国文明城,一点不冤枉。即使你通过各种运作再拿回来,这个城市距离真正的文明城也是渐行渐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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